
一、關于專利主體相關
1. “Patentee”(專利權人)
指被授予專利并且在專利有效期內享有專利相關權利的個人或者組織。例如,在一個關于軟件專利的案例中,開發該軟件并成功申請專利的公司就是patentee。
2. “Inventor”(發明人)
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比如,在某項新的醫療設備專利中,實際設計出設備核心結構的醫生或者工程師就是inventor。
二、關于專利狀態相關
1. “Patent pending”(專利申請中)
表示一項發明已經提交了專利申請,但專利局尚未作出授予專利的決定。在制藥領域,當一家藥企研發出一種新的藥物并提交專利申請后,在等待結果期間,該藥物就處于patent pending狀態。
2. “Patent infringement”(專利侵權)
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實施了受專利法保護的有效專利的違法行為。例如,A公司未經B公司(專利權人)同意,生產并銷售與B公司專利產品相同的產品,就構成了patent infringement。
三、關于專利保護范圍相關
1. “Claim”(權利要求)
它定義了專利保護的范圍。在專利文件中,通常有多個claim,這些claim明確規定了專利所有者認為屬于其發明的具體內容。比如,在一個機械發明的專利中,claim可能會詳細描述機械部件的結構、連接方式等受保護的要素。
2. “Scope of protection”(保護范圍)
由權利要求等因素確定的專利所能保護的范圍。例如,一項關于新型電池技術的專利,其scope of protection可能涵蓋電池的材料組成、生產工藝等方面的特定內容。